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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院起诉科能办取保候审吗?【南京刑事取保候审律师】

来源:万盈律师 浏览:0时间:2020-11-10 16:34:19

检察院起诉科能办取保候审吗?

依据我国刑事诉讼的规定,检察机关是刑事案件的侦查机关之一,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,检察院起诉科可以办理取保候审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可以取保候审:

(一)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

(二)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
(三)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
(四)羁押期限届满,案件尚未办结,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。

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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