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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刑事缓刑律师:罪犯在缓刑期间经过批准是可以去外地吗?

来源:万盈律师 浏览:0时间:2021-10-09 15:46:02

缓刑,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,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,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。刑法第67条规定:“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,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,可以宣告缓刑。

罪犯在缓刑期间经过批准是可以去外地吗?

当罪犯在缓刑期间确有原因需要去外地的,罪犯可以向考察机关申请,考察机关通常为当地司法局管辖的社区矫正机构。考察机关会根据罪犯的申请情况,然后与人民法院沟通是否准许,只有在被准许后罪犯才能在缓刑期间去外地。

缓刑期限也分为两种: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,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,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;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,但是不能少于1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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