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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刑事案件缓刑律师:缓刑考验期限要多久?

来源:万盈律师 浏览:0时间:2021-12-08 14:55:25

缓刑考验期限要多久?

《刑法》第七十三条规定:

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,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。

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,但是不能少于一年。

缓刑考验期限,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。

在考验期限内,缓刑犯必须遵守以下规定:

(一)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,服从监督;

(二)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;

(三)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;

(四)离开所居住的市、县或者迁居,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。

 除了遵守上述规定,缓刑犯还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,如有违抗或违反,缓刑待遇撤销,立即收监执行刑罚。严重者还会加重执行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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