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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律师事务所:故意损毁文物罪怎么判?

来源:万盈律师 浏览:0时间:2019-11-15 15:18:56

第三百二十四条:【故意损毁文物罪】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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